关于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手续办理流程
(此流程为共性部分,供参考。各地区、学生生源地办理承办部门不同,通知学生以生源地主管部门文件为准,同时,广东省自主创业主管部门为共青团广东省委)
一、未取得毕业证书、未取得报到证的
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 创业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场地证明(场地租赁协议等)
3、 学院团委论证、审批
4、 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论证、审批、出具证明
5、 学生回生源地办证大厅按照办证程序进行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是学生本人)
6、 凭据营业执照办理相关证件(税务登记等)
7、 按照生源地优惠政策进行指定银行办理信贷手续。
二、取得毕业证书、取得报到证证明的
1、 学生凭毕业证书、报到证直接到生源地办理报到手续并向主管部门出具本人自主创业申请、场地证明、创业计划等申请材料
2、 生源地人事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的意见
3、 生源地团委意见
4、 生源地综合办证大厅办理自主创业所需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5、 指定银行按照优惠政策进行信贷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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